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汪洋书屋 > 法神在此 > 第七十三章
 
  锦绣上海,喧闹的淮海路,拥挤的过街桥。

  李思远和两个老同学围成个圈子蹲着,看着眼前一个青年用英文写求助文。

  这青年有几分异样的帅气,英文写得十分流畅。然而,李思远偏偏就觉得看不顺眼。

  李思远最痛恨的就是英语。从小到大,只要一到英语课,他绝对脑门发暗。考试成绩更不用说,超过2位数的时候,用脚丫子都可以统计出来。

  如今大学毕业了,要讨生活了,然而英语依然不好。可是这个社会对于英语的重视,已经达到病态的程度。所以,他虽有满腹雄心,工作却四处碰壁。

  碌碌两载,他只能挣扎在大城市的边缘。碌碌两载,他只能屈膝在小公司的销售部。当初来上海时的雄心壮志,正在被一点一点蚕食,正在一点一点消失。

  大城市啊,真他妈的人才遍地,人来人往的天桥上,竟然就有人能流畅的写英文……还是用来讨钱的。

  这让李思远很受打击。他忍不住挑衅:“你这篇文章写过万多遍了吧?下笔挺溜啊!”

  青年沉默不答,神情不为所动。混天桥的都知道,碰瓷的人常有。

  “素质挺高,可能还真是穷苦大学生!”同学说。

  “高他妈了个x,都是骗子!”李思远更加冒火。

  青年这次有动静了,他看了一眼李思远,然后,从兜里掏出一张东西,轻轻放在地上。

  “看,录取通知书,真是学生呢!”

  李思远笑了:“在上海,干他们这种活的混混,两个字形容,海了!混混都能写六级水平?我说老同学,你读书那会没这么傻啊!”说着起身,拉着两同学下了天桥,懒散朝街对过走。

  同学为人谨慎,感觉话有些重,忍不住提醒:“你小子切忌祸从口出,报纸上说这些混天桥的人,背后都有势力撑腰,别没事惹祸上身”。

  李思远一怔,随即大声道:“你胆小的毛病一点没改,横竖不就是个讨钱的小骗子,哥们骂就骂了。他们要真有你说的那么牛逼,老子来这跟他混,也犯不着为了挣三瓜俩枣,天天活的跟条哈巴狗似的”。

  他努力使自己的话听起来嚣张。

  可惜,说到最后,流露了受生活所迫的压力,还有对残酷现实的无奈。

  “唉!”

  同学叹了一声,不知是苟同他的话,还是感慨自己的生活。

  天桥上,青年眉眼低垂,仿佛一尊泥塑雕像。

  直到三人远离了桥,青年才慢慢站起,从怀中掏出一部电话……

  ※※※※※

  李思远不经意的回头而望,隐约感觉远远的天桥上,似乎有个模糊的影子正探身俯视,透过熙熙攘攘的人流,把目光投射过来。

  目光很冷,很阴沉!

  他忽然有些后悔,刚才胡说八道狂言一通,爽是爽了,恐怕也结仇了。

  悔意一闪即逝!

  结仇就结仇吧,满上海好几千万人,我就不信因为多说了几句,你们真能翻了整个上海,把我找出来砍一顿。他一边想,一边拉同学进了一间酒吧。

  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,又道举杯销愁愁更愁。三人酒一沾唇,便有说不完的话:什么生活坎坷,什么工作平淡,竹筒倒豆子般,一聊就是大半天,直到深夜还意犹未尽……

  走出酒吧时,夜已十分深沉,李思远带着醺醺的酒意,替两个同学打了车,目送他们离去。他心头忽然无限失落,暂时也不想回租住的房子,索性孤单一人闲逛,漫无目地的在街上走。

  不知为何,一些记忆忽然浮上心头。

  记忆里的两年前……

  记忆里的两年前,他刚刚大学毕业,远没有今天的落魄。那时的他,意气风发,气吞万里如虎,不把天下万物放在眼中。他还能清楚地记得那一夜……毕业聚餐,面对别离,同学皆大醉,伤感弥漫整个酒桌。

  唯有他,一腔热血。

  他乘着酒兴宣布,自己要去上海打拼。那一番话,他说的慷慨激昂,如出征的将士般,将手里的酒杯狠狠掷下,放言:此去上海,不打下一片天下,决不罢休。

  誓言搏得阵阵喝彩,在掌声中,他注意到了王雪的目光!如梦,如电,亦如幻。她施施然走过来,轻轻的问:“真的准备好了?”

  “真的!”他狠狠挥了挥手,带着七分酒气大声说:“都准备好了……路费,信心,还有勇气,我一样不缺。”

  她默默的注视着他,眼中悄然升起一丝神采,悠悠的说:“那么,带着我一起吧!这样,你的征程上,会有个异性的战友!”

  他酒意上涌,春风得意般大笑,用几乎调戏的口吻问她:“哪种战友?”

  她轻轻咬着嘴唇,眼睛里蒙上一点醉意,模棱两可的说:“那要看你的战场在哪!”

  “美女,你的主动,让我怀疑你爱上我了!”

  她不屑一顾的笑,然后骂了一句:“就你?狗屁!我只是想去上海。”

  他哈哈大笑,对这个性子直爽、犹如男儿的女同学大为赞叹。

  于是,在七月流火的季节里,他们一起踏上南下的列车,满怀信心,来到上海。然而上海的天下,并不像预想中容易打拼……

  王雪有些想回去,她看出上海和青岛的区别。在上海,她天天风餐露宿,回青岛,她却有依靠的爸妈。

  他察觉到她的退意,嗤之以鼻。

  王雪便不走了,她赌气了,她的骨子里,很有几分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。他依旧意气风发,他告诉她:他的人生就是勇往直前,既然来了,就不能走,哪怕住城乡结合部、住棚户区,都不能退却。

  为了更好的打拼,他最终没去城乡结合部,也没有住棚户区,而是在徐汇区租了一室一厅,租金不多,但也足够沉重,于是他忽悠她:一起合租吧,我照应着你!

  房租便两个人承担!

  他睡客厅,她住卧室,阳台是共同的厨房。入住的那天,他一边搬弄着简单的家具,一边半开玩笑:王雪,不如我们恋爱吧!

  “为什么?”她目光里有些累,有些迷茫,但依然可以用悠悠的语气反问。

  他开始编瞎话:这是必须的。我必须要和你建立最和谐亲密的战友关系,这样才能无偿把我的坚强支付给你,帮你壮大胆量。想想吧,有什么关系比恋爱更能让一个男人付出无偿的坚强?

  她沉默了足足有两分钟,才咬着嘴唇说:“恋爱这种事,你不能逼我。”

  他没有逼王雪,但王雪逼了他。那一天,他再次应聘失败,回来后一言不发,开始默默喝酒。他的意志,在经历过数十次打击以后,已经开始消沉了。

  她默默的看,幽幽的叹,然后转身去阳台厨房。很快,她端了四个精致小菜上来。四个菜,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有些奢侈了!但他只动了几筷子,就颓然无味,又黯然的端起酒杯。

  她依旧默默的看,眉头却轻轻皱起,心里有十分痛苦的决定:她不能看着他消沉下去,因为她知道,一个男人意志一旦开始消沉,人也就废了。

  她夺过他的酒杯,把剩下的半杯子液体倒进喉咙,脸上升起一片灿丽的红。

  “我准备好了!”她说。

  他不解,有些茫然的问:“准备什么?”

  “和你,做……!”

  那晚过后,他又鼓足了勇气,一头又扎进繁华的上海,穿梭在城市之间……

  他找到了份业务员的工作。专业不谈对口了,天下暂不打拼了,在超级大都市里,没根没基的人,能安顿下来就是一件幸事。

  只是,她从那天后再也不允许他再碰她。几次他想硬来,都被她恶狠狠拒绝。然而,他分明能看到她眼中的温柔,还有渴望。她眼中的温柔,绝对是为了他而温柔,她眼中的渴望,是渴望能名正言顺的嫁。

  他知道,这个女孩那一夜虽疯狂,骨子里却十分传统。

  那一夜,她肯舍下身子,随便他肆意蹂躏,是因为救赎。而现在,他重拾信心了,她便重归于传统。只在眼神里,透出越来越多的温柔,越来越多的渴望。他读懂了她的眼神,绝对是那种小狐狸般的眸子,狡猾狡猾地,时刻时刻地挑逗他:还想再要吧?就是不给!除非娶我。

  这样的挑逗,天天刺激他,由不得他不鼓足干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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