翻页   夜间
汪洋书屋 > 时初初薄寒琛 > 第104章 女主人公就叫安月华
 
白素雅当众瘦了这么大的屈辱,咬咬牙,“那我先走了。”

白素雅走后,白樱樱也悄悄地离开了现场。

王总还有些不安的看着时初初,“时小姐,今天的事情我很抱歉。”

时初初又和王总说了几句话,王总放心之后,才离开了。

宋云景走到了时初初的面前,“走吧,不是说好了要一起吃晚饭。”

时初初点头,拉过了霍情笙,“情笙,一起吃饭吧。”

霍情笙今天帮了她很多忙,理应请她吃一顿。

霍情笙也没有忸怩,几个人走出大厅。

身姿颀长的男人站在树下,白色衬衫尘的男人越发的气质出尘,犹如谪仙一般的高冷矜贵。

时初初走过去,自然而然的牵住了他的手,“师叔,我丈夫,薄寒琛。”她说着,看向了薄寒琛,“这是我师叔。”

“师叔,您好。”薄寒琛伸出手。

宋云景伸手,“你好。”

是个不错的年轻人。

宋云景对薄寒琛的第一印象还不错。

“我邀请了师叔和我们一起吃饭。”时初初看了薄寒琛一眼。

薄寒琛领会了她的意思,“师叔,我助理刚刚定了一间餐厅,专做阳城本地菜,不知道您喜不喜欢?”

万里:“……”

少爷,我什么时候预定的?

万里叹了一口气,现在少爷的人设已经彻底的崩塌了,他只能认命的拿出了手机,开始订饭店。

宋云景是阳城本地人,在国外生活了二十来年了,十分怀念阳城本地菜的味道,听到薄寒琛的话,点头,“既然如此,我们出发吧。”

幸好薄寒琛今天开的车子够大,霍情笙坐在了副驾驶座上,时初初、薄寒琛以及宋云景坐在后座。

时初初和宋云景很多年没见了,但是这不妨碍两个人聊得热火朝天的。

薄寒琛保持着恰到好处的礼仪,一直认真的倾听着,他倒是不知道现在时初初小时候也是出了名的小皮孩。

到了餐厅,几个人在店员的指引下去了订好的包间。

还没进门,就听见了傅明宸和花容的声音。

“哇,我听说老大今天要见嫂子的师叔,老傅,我们抓住机会好好地参他一本,让他成天欺负我们。”

“不行。”傅明宸表示拒绝,“对不起,我现在和老大一条心,我是不会背叛老大的。”

“……”花容嗤了一声,“傅明宸,你是不是忘记了,你小时候在老大的压榨之下,你是怎么茁壮成长的!”

傅明宸摸了摸下巴,“你说我们是直说,还是疯狂暗示?”

腹黑!

花容眨眨眼睛,正准备说话,倏然,一阵凉风四起。

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,求生欲让他疯狂倒戈,“好你个傅明宸,我就是故意试探试探你对老大的敬爱有多深,没想到你居然想要出卖老大!”

傅明宸:“……”

你在说什么?我在哪?我是谁?

疑问三连之后,傅明宸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靠近,“花容,你也别说那些虚的了,你就说吧,这么多年了,老大是怎么对待我们的!”

说起这些,傅明宸和花容的遭遇加起来可以写出一本书,简称《美少男的血泪史》。

花容看着自家老大越来越黑的脸,疯狂的冲着傅明宸挤眉弄眼,“傅明宸,你想死可以,别他么带上我!!!”

我想活着!

奈何傅明宸已经看不见他的眼神了,“花容,你别这么怂,是男人,就要刚一点!”

“是吗?”薄寒琛开口,“傅明宸,请问你要怎么刚?”

傅明宸浑身一颤。

卧槽,老大啥时候来的。

花容叹了一口气,给了他一个眼神,“从我开始倒戈相向,他就来了。”

傅明宸默默的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两只蜡烛,然后一脸狗腿的站了起来,“老大,您来了,嫂子,您好您好,这位是?”

时初初看着傅明宸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年,却不得不背负上了不属于他的狗腿,有些同情。

“我师叔,宋云景。”

“师叔,您好您好,我是老大的兄弟,傅明宸。”

傅明宸靠着顽强的求生欲望试图垂死挣扎,一旁的花容表示无可救药,但还是起身打招呼。

薄寒琛睨了傅明宸一眼,“你们怎么在这里?”

万里心虚的缩了缩脖子,其实事情真的不是少爷你想象的那样。

他只是订酒店的时候,刚好接到了傅明宸打来的电话,然后一不小心就说漏嘴了,然后……事情就变成了这样子。

“我是心有灵犀,感应到的。”

薄寒琛脸色微微缓和了一些,带着时初初和宋云景坐了下来,这才看向了傅明宸和花容,“你们也坐下来。”

“……”

傅明宸和花容对视一眼,人生太艰难了。

两人硬着头皮坐了下来,就听见薄寒琛饱含威胁的声音,“你们现在可以说说了,我是怎么苛待你们的。”

这种随机送命题,傅明宸和花容有着极其敏锐的反应能力。

“老大这些年含辛茹苦的教育我们,这才让我和花容没有走上歪路,大恩大德,我们牢记于心。”

“噗嗤”,时初初实在忍不住,笑了出来。

傅明宸和花容一脸绝望,“嫂子,你这样笑场,很影响我们发挥的!”

薄寒琛也知道傅明宸他们的心思,“既然来了,就一起吃饭吧。”

菜,是提前订好的。

很快,饭菜就上桌了。

宋云景看着熟悉的饭菜,也没有拘谨,几个人和和气气的吃了一顿饭。

吃第一口的时候,宋云景顿时噎住了,这就是家乡的味道。

席间,因为有了傅明宸和花容的调剂,气氛很是融洽。

饭后,傅明宸和花容带着霍情笙走了。

宋云景放下碗筷,看了时初初一眼,“你妈妈现在情况如何了?”

“还可以。”时初初点头,“之前在家里的时候受了伤,现在在住院。”

时初初没有隐瞒,或许是女人的直觉,这位师叔貌似对妈妈很关心。

若是妈妈能够找到一个伴侣,也是不错的。

宋云景一听说安月华在住院,顿时如鲠在喉,“在哪家医院,我这就去看她。”

“师叔。”时初初开口,“妈妈现在不在阳城,我们有事要办,所以她暂时出去避避风头。”

宋云景是个聪明人,加上方才在来餐厅的路上,无意间看到了一则社会新闻,很巧,里面的女主人公就叫做安月华。

章节错误,点此报送,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。